宪法日活动之“宪法的春天——走近宪法”

时间:2015-12-07浏览:2597

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下午四点,文法学院法学系张尤佳副教授在浑南校区信息学馆A101为全校师生作了题为“宪法的春天——走近宪法”的主题讲座,讲座由文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周实教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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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本次讲座是我院针对宪法日举办的主题讲座。

    讲座分为引言、宪法的地位和精神以及宪法的未来发展趋势三个部分。讲座开场,张尤佳从“宪”字入手,指出:先为首、首为先,宪法是最高法律,是一切法律之首。在引言部分,她简单介绍了我国宪法的历次修改及现行1982年宪法的基本情况;随后,通过列举、剖析部分经典案例,向大家解释宪法其实并非遥不可及,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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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宪法的地位和精神部分,张尤佳通过介绍美国宪政经典案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阐明宪法的精神在于:宪法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宪法的神圣职责即是保障公民权利,并且列举了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六项基本权利:平等权、政治自由、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权、社会经济权利、获得权利救济的权利,并通过剖析“曹菊案”揭示现今就业领域存在的性别歧视、身高歧视、地域歧视、血型歧视、种族歧视、年龄歧视等诸多歧视,重点解读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平等权的重要现实意义。
    在宪法的未来发展趋势部分,张尤佳进一步强调作为公民,我们应当崇尚、尊重、信仰、守护宪法。
    讲座的最后,周实教授对本场讲座进行点评。他指出:能在第二个国家宪法日的当天请到张尤佳老师为学院师生做专题讲座意义重大,并且感谢张老师在宪法日精心准备了极具说服力的新案例,特别是关于社会上存在的多种“歧视”的相关案例的宪法视角剖析,可谓精彩得当!周实教授同时对到场聆听的同学们提出希冀,“希望同学们在生活中能自觉做到遵守宪法和尊重宪法,捍卫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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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座在愉快的气氛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