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2016届毕业生党员: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必须在介绍信规定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党员是否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反映出一个党员组织观念的强弱,必须严肃对待,在转移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般由党员本人保管和携带。党员接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要认真核对每一栏目内容,若存在错误,请及时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联系,修改更正。
二、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转出组织关系。毕业生党员应根据本人就业去向,按类别填写《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信息登记表》。
三、党员须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务必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完成接转手续,以确保党员不脱离党组织。组织关系接转原则上是转往党员本人所去单位党组织,对工作单位不能确定的毕业生党员,包括继续考研或办理出国手续的毕业生党员,可转到父母所在单位、街道党组织或转到人才代理机构党组织(事先要与接受的基层党组织沟通确认)。切记不得等到落实工作、户口、档案后,再去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以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
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要认真严肃对待,及时接转并按时返回学院。若有改派或接收党组织名称有变动,在有效期内无法落的,必须在六个月内与原基层党委(党总支)联系更换。超过六个月未接到接转组织关系,造成自动脱党或其他情况者后果自负。
五、为严肃党的组织纪律,强化党员意识,凡因个人组织观念淡薄等原因造成介绍信遗失的,将不予补办。
六、在转移组织关系过程中,遇到本人无法解决的问题,请务必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及时、主动与原基层党委(党总支)联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抬头填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12日,请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开信前与组织关系接收部门做好沟通联络。
文法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6年5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