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东北大学1923年成立之初即设法科,1925年成立法律学系,章士钊等著名法学家曾在此任教。当时东北大学的法学名家云集,在国内享有崇高的声誉。1993年恢复建制,成立法律系,开设法学本科专业,1998年改为法学系。现设法学本科专业。
师资力量
法学系现有专任教师10人,外聘教师与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多人。法学系教师具有专业的法学素养,较深厚的学术背景,分别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澳门大学等国内知名法学院校。法学系教师全部主持或参与过政府各级各类的科研活动,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法学系教师还承担大量的社会兼职,也显示出较强的专业素养。
培养目标
东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优势是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学科门类齐全,法学专业依托东北大学优势,面向国家全面依法治国的新任务新要求,培养具有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掌握系统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能胜任在政法委、监察委、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高校、科研院所、仲裁机构、企业等单位从事法律职业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和实用型专门人才。
系所特色
“人工智能+法学”跨学科特色的初显。根据东北大学的办学定位和资源优势,在专业方向设置以及专业特色拓展“人工智能+法学”新发展空间。依托东北大学智能法治研究中心等优势资源,努力打造“人工智能+法学”创新团队,围绕智慧司法、数据合规、数字治理等人工智能领域法律治理前沿课题开展研究,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