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三天(2019年7月19-7月21日),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请于2019年7月21日17:00前,将异议材料实名发至邮箱:jiangyanxuan@wfxy.neu.edu.cn,经学院复核后给予答复。
文法学院2018级分流结果公示.pdf
文法学院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