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法学院2025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2025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东北大学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252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文法学院2025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如下。

一、分流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坚持因材施教个性化培养进行分流。

3.综合考虑国家战略要求、社会行业需要、学校总体规划、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利用等因素进行分流。

4.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分流对象与专业计划

(一)分流对象

文法学院2025级公共管理类的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按专业招生录取的学生直接进入相应专业学习,不参与大类分流。

(二)专业计划

1.分流专业为当年招生计划规定的大类内的专业。

2.大类内各专业不限定接收人数上限。

3.在开展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时,如申请转入和大类内自愿选择的学生人数合计不足10人,则该专业当年不接收分流学生和转专业学生,学生转入该专业申请无效须重新申请,大类内专业按专业录取学生的,并且在大类分流和转专业后仍有该类学生在读的情形除外。

三、分流工作领导及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安排专业选择工作,对专业申报、分配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组长为学院院长,副组长为学院负责本科教学与学生管理副院长,小组成员包括学院教学办以及学办相关工作人员。

(二)专业介绍咨询组负责专业介绍,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个人职业生涯规划和正确选择专业提供咨询,主要成员为各专业负责人。

(三)专业申报组负责组织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选择志愿;协助专业分配组通知学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分绩点及专业分配结果公示。主要成员为学办以及学生辅导员。

(四)专业分配组负责根据学生志愿确定接收名单,公示无误后交领导小组批准,上交学校。主要成员为教学办。

四、分流工作程序

(一)准备阶段(20257-20263月)

1.组织准备。成立文法学院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业介绍咨询组、专业申报组、专业分配组人员构成,制定、公示、上报专业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学生专业选择方案。

2.学生意向调研计划。学院计划于学生入学后以及第二学期开始进行专业选择调研,以掌握学生意向,做好工作预案。

(二)指导阶段(202510-20264月)

通过专业选择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多元化形式,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性咨询,引导学生正确选择专业。

(三)申报阶段(20263-4月)

1.预报名。2026  3 月下旬,学校将通过教务系统组织实施专业分流预报名。3月中旬,公布大类学生加权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及比例,供学生报名参考。

2.正式报名。20264月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志向填报专业选择志愿。未按规定时间报名者视为放弃专业选择权,由学院负责分配专业,专业分流结果以教务系统正式报名结果为准。

(四)分配阶段(20264月)

各专业根据学生分流志愿确定接收名单。

(五)公示阶段(20264-5月)

公示专业选择结果,专业选择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备案。

以上环节具体时间节点详见附件《2025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进程》。

五、冷热专业办学规划和教学组织预案

1.热门专业。调配教学资源,在课程管理、师资力量、预算资金等方面给予配套,保障日常教学。

2.冷门专业。组织进行“专业建设方案研讨”,从招生、培养、就业等方面查找现存问题,落实提升举措。

六、其他说明

1.公共管理类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分流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逾期申报或者不申报者,视为放弃选择权,由学院统一调配。

22025年及以前入学学生,降级到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因参军、休学等原因未参加专业分流的,须参与本次专业分流;已分流确定专业后降级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专业分流,须进入原分流专业继续修读。

3.公共管理类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

4. 学生须妥善保管好个人教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告知他人或交由他人代为填报志愿,因账号和密码保管不善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盗用他人账号和密码篡改他人填报志愿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大类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6.其他未尽事宜由文法学院大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