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法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依据《东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东大教字〔2025〕10号)《东北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改革实施方案》(东大教字〔2025〕21 号)《东北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东大教字〔2025〕24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在校院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实施。
本接收方案适用于文法学院2025级本科生“普通类”转专业类别接收工作,如有与学校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为准。
一、工作原则
按照“转出无条件,转入有要求”的原则组织开展转专业工作。不予转专业的特殊情形:
(一)未报到入学、未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三者之间跨类别者;
(三)休学期间的或应予退学者;
(四)已转过专业者(学校专业调整等除外);
(五)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者。
二、接收计划
表1.2025级各专业接收计划
专业 | 接收计划人数 |
法学 | 4 |
公共事业管理 | 11 |
行政管理 | 7 |
土地资源管理 | 17 |
三、日程安排
表2.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进程
工作日期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7月24日17时前 | 学院完成转专业方案修订,报教务处审核。 |
7月25日-26日 | 教务处审核学院方案,组织系统功能培训。学院根据审核意见,学院修改完善方案并完成备案,完成教务系统转专业要求设置。 |
7月27日前 | 学校、学院公布转专业方案,教师按时登录并发布课程成绩。 |
7月28—29日 | 学生确认成绩,学校完成相关成绩修改程序。 |
7月30日10时 | 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发布2025级各专业(大类)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大类招生专业按大类排名),内容包括学生的绩点、排名、专业排名比例(保留两位小数)。 |
7月30日14时—31日17时 | 转专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教务系统时间为准,报名结果以系统提交结果为准。学生请妥善保存一网通办账号密码,保存最终填报志愿结果截图以备用。 |
8月1日—8月4日 | 转入学院完成转入资格审核、考核、拟录取,通过教务系统提交审核结果。 |
8月5日前 | 教务处通过教务系统复核各学院拟接收结果。 |
8月7日前 | 学院公示录取结果,上报《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录取情况汇总表》。如出现文件中提及的不足10人专业,教务处发布通知组织相关学生按要求重新申请转专业。 |
8月8日前 | 学院在教务系统完成拟接收学生分班 |
8月10日前 | 学校公示2025级拟转专业名单 |
8月10日开始 | 转入学院落实通知要求,为转专业学生制定修读计划,指导学生选课。 |
9月初 | 确定全校转专业名单,上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
四、报名条件(普通类)
1.符合学校相应类别转专业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得处于处分期限内(处分解除后不受原处分影响);
3.符合相关专业学习的身体要求。
学生须认真阅读上述报名条件。
以普通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均须通过教务系统进行报名,除普通类以外的其他类别转专业通过线下方式提交申请,审核结果另行公布。
五、学生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7月30日14时—31日17时
2.按普通类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教务系统时间为准,报名结果以系统提交结果为准,报名结束后志愿将不能更改或补报。
3.每名学生限报一个转专业志愿。学生报名时需认真阅读各学院转专业要求、接收计划等重要信息,主动联系报名学院咨询疑问,避免因误判等影响本人报名转专业机会。申请跨校区转专业,下一学年可能需要跨校区上课。
4.强基计划、中外合作办学、定向委托培养、降入 2025级且已经参与转专业的学生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六、资格审核
学生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所有申请学生按照上述所有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将通过教务系统反馈。资格审核通过者将进入考核环节。
七、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成绩构成及比例
综合考核成绩=学业成绩×70%+面试成绩×30%
学业成绩=60+(1-专业排名比例)×40。其中60分为基准调整线;专业排名比例为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在转出专业的排名比例(大类招生专业按大类排名、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方式为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除以参与绩点排名的学生总数,以学生报名转专业时教务系统数据为准。
(二)面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60分和专业素质40分,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具体详见《文法学院2026年转专业面试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八、录取规则
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据各专业计划接收人数依次录取。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如下分数由高到低原则进行录取:学业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考核结果经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于文法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不得变更,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提交学校审核。
九、修读计划
(一)专业培养方案
学生转入我院某专业后,需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且必须补修所有未修读的必修课程,包含《专业概论与职业发展(课程代码A16起始)》《人文社会科学概论》《社会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高等数学(文科)》等本院基础必修课。各专业培养方案链接附于本方案后,请务必查看各专业培养方案具体要求。如对拟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读有疑问,可向我院教学科研办公室进行咨询。
(二)课程转换与补修
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修读课程,须补修转入专业相关课程;学生在转专业前获得的课程学分,经论证符合转换条件的,根据新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认定和转换。
十、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文法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系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83688313
咨询工作时间:7月27日起至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公示结束之日止,每天8:00-12:00,14:00-17:00。
十一、监督渠道
联系部门:文法学院办公室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83687643
联系邮箱:dbdxwfxy@163.com
受理时间:面试后至拟接收学生名单学院公示结束,每天9:30-11:30,14:00-16:00。
十二、其他说明
(一)学生须妥善保管好个人教务系统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告知他人或交由他人代为填报志愿,因账号和密码保管不善导致的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盗用他人账号和密码篡改他人填报志愿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方案解释权归东北大学文法学院,如有与学校相关文件不符之处,以学校文件为准。
各专业培养方案链接:法学专业2025级培养方案、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025级培养方案、行政管理专业2025级培养方案、土地资源管理专业2025级培养方案
院办:024-83687643(传真) 教学办:024-83688313MPA办:024-83681211 学生办:024-83683420